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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是港事
2010年02月01日 星期一
公投爭論 政治凌駕法律

公民黨、社民連兩黨挑起的「公投」運動引來建制派和北京激烈反應,使香港政治熱血沸騰,雙方互相指摘,中央政府的強烈反應。根據國務院港澳辦於1月中對五區公投的反應可以從以下幾個角色分析:

內地統戰台灣 公投挑惹麻煩

首先,從「一國兩制」作為中央政府統戰台灣的角度看,五區請辭的公投運動時間上極為敏感。剛巧北京與台灣的經濟關係大大改善之際,兩岸政治談判機會漸漸增加。從北京的政治考慮看,台獨分子絕不可以在台灣挑起公投運動。台灣國民黨政府在馬英九總統領導下,表現乏善可陳,難以有效遏止台獨活動的氣勢。誰料公社兩黨突然發難,把上次立法會選舉的敵對關係轉變為臨時政治盟友,以五區請辭為名,公投為實的策略觸動中央政府的神經,挑戰北京的底綫,衝擊「一國兩制」對台灣的政治作用。

故此,港澳辦直指「五區公投」運動違背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」。最近,左派人士和媒體以「香港台灣化」,「泛民陳水扁化」為攻擊公社兩黨的口號,多多少少反映中央政府對公投運動的憤怒。

指違基本法 彰示釋法權

其次,國務院港澳辦作為行政機關對《基本法》有關公投的詮釋不但值得大家留意,而且反映國內的政治運作及文化與香港南轅北轍。當香港政府強調公投沒有法律依據時,國務院港澳辦卻堅持公投違反香港《基本法》。很明顯,港府的反應純粹是從《普通法》角度將公社立法會議員辭職視為啟動補選的程序。不過,港澳辦視公投為違背《基本法》,這反映國內行政機關有權詮釋《基本法》內容。行政機關詮釋中國憲法在國內似乎司空見慣,這與《普通法》的運作不同。但公社兩黨堅持在普通法制下公投沒有牴觸任何法律。

主權在中央Vs在民

第三,部分左派人士提出香港特區沒有主權,因此港人不能享有公投權利的說法在學術上有商榷的餘地。無可否認,主權論強調中央政府在單一制下至高無上的權力,任何地方公投絕無政治空間。可是,公社兩黨的主權論是西方式的,肯定大眾市民對政改方向擁有決定的「主權」,即主權在於人民。左派人士的主權論與中央看法一致。簡而言之,公投引發的激烈爭論是基於雙方就主權的來源有嚴重分歧。

第四,部分建制派人士提出以私人法案在立法會規範議員辭職之舉,與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直指公投擾亂政府運作,反映建制派強調行政主導,立法機關應輔助政府施政。反之,公社兩黨的公投運動是以立法會議員辭職為主導,以立法會制衡政府直接推動民主改革。很明顯,「行政主導」的理念與立法主導的哲學有極大的衝突。

總括來說,公投運動的本質是政治凌駕法律,特區的深層矛盾體現在兩股政治勢力對於「一國兩制」的政治效用和主權來源有極大分歧,再加上雙方的政治思維及對行政立法關係的理解,象徵中西政治文化的衝突,未來香港的政治爭拗勢必持續惡化。

撰文:盧兆興 加拿大滑鐵盧大學政治系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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